价 格:12 元

市盈率:224.42

市净率:8.91

股息率:0%

市 值:33.98 亿

ROE:4%

市销率:4.65

↑↓ 移动

深华发A(000020)历史市盈率

当前市盈率百分位

近3年:8.8%

近5年:10.8%

近10年:7.2%

所有时间:27.9%

市盈率统计

当前市盈率

224.42

历史平均

877.55

历史最高

18328.8

2017-10-27
历史最低

26.19

2008-10-28
时间 平均 最高 最低
2025 230.98 250.98 202.16
2024 259.67 419.88 195.59
2023 335.32 423.11 243.7
2022 326.28 449.07 212.72
2021 281.65 503.48 196.7
2020 531.32 849.88 379.76
2019 1603.43 3591.45 467.33
2018 3382.89 5971.82 1724.05
2017 5331.72 18328.8 994.66
2016 251.77 324.73 212.17
2015 501.82 1114.99 157.33
2014 0 -298.48
2013 239.08 255.88 223.1
2012 443.16 1415.64 146.33
2011 2448.77 6371.66 217.04
2010 190.3 302.59 131.6
2009 152.2 273.96 65.08
2008 56.12 73.57 26.19
2007 244.8 244.8 244.8
2006 157.48 251.33 99.62
2005 0 -8.58
2004 452.38 527.14 335.96
2003 272.78 389.13 133.52
2002 936.98 1034.93 798.2
2001 1094.47 1846.9 537.46
2000 505.13 979.47 174.21
1999 0 -31.51
1998 0 -18.89
1997 50.84 75.6 37.39
✳剔除负数后数据

其他资料

行业:电子元件
网址:www.hwafa.com.cn

新闻公告

深华发A: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大诉讼、仲裁案的进展公告 来自: 公告

2025-02-11 22:41:59

【深华发A:三季度公司营收1.98亿元,净利润约418万元】10月25日,深华发A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亿元,同比下降1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8.85万元,同比下降8.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3.24万元,同比下降12.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3.32万元,同比下降12.79%;基本每股收益为0.0148元,同比下降8.13%。 来自: 7x24

2024-10-25 21:28:07

【深华发A: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深华发A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核查,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来自: 7x24

2024-09-10 17:08:15

深华发A: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自: 公告

2024-09-04 22:42:13

深华发A:深华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自: 公告

2024-08-25 18:41:19

深华发A: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自: 公告

2024-05-13 16:41:29

【深华发A上演准“天—地—天”走势】深华发A尾盘触及涨停,日内上演准“天—地—天”走势,该股早盘一度涨停,午后一度逼近跌停。 来自: 7x24

2024-01-26 14:42:15

深华发A: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来自: 公告

2022-10-20 08:42:32

深华发A:深华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自: 公告

2022-10-09 16:45:33

用户“cninfo705818”于06月22日提问:请问董秘,之前回复公司名下公明两块地块被置出,是不是已经不属于公司了,所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很低,如果旧改推进是不是和公司无关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大股东涉嫌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呢,希望得到您专业的回答,答:公司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曾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其中本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房地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本公司和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来自: 互动易

2022-09-29 1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