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
公司名称 |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Levima Advanced Materials Corporation |
注册资金 | 13.36亿 |
成立日期 | 2009-05-21 |
主营业务 | 高分子材料和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经营范围 | 先进高分子材料(具体为:乙烯-乙酸乙烯共聚物、聚丙烯、聚乙烯)、特种化学品(具体为:聚醚、减水剂母液(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活性剂及其延伸品)、环氧乙烷、乙烯、丙烯、丙烷、混合碳四、混合碳五、液氧、液氮、液氩、乙二醇、重醇、石膏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储罐租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相关设备的销售和进出口业务以及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化工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简介概况 | 发行人由联泓有限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2018年6月28日,瑞华出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1310016号),经审计,联泓有限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432,369,110.58元,专项储备为人民币21,441,038.77元。2018年7月16日,经联泓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联泓有限全体股东联泓集团、国科控股、西藏联泓盛、恒邦投资、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同意联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拟定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联泓集团、国科控股、西藏联泓盛、恒邦投资、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的相关议案,联泓有限整体变更为联泓新材。联泓集团、国科控股、西藏联泓盛、恒邦投资、西藏联泓兴、西藏联泓锦以联泓有限截至2018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值按2.74:1的比例折合成8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部为发起人股份,超过股本部分1,530,928,071.81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9BJA110192)验证。2018年9月10日,公司取得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689467363U)。 |
地区行业分类 | |
所属省份 | 山东 |
所属城市 | 枣庄市 |
证监会一级行业名称 | 制造业 |
证监会二级行业名称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申万行业分类一级名称 | 化工 |
申万行业分类二级名称 | 化学制品 |
申万行业分类三级名称 | 其他化学制品 |
联系方式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levima.cn |
电子邮箱 | levima@levima.cn |
邮政编码 | 277500 |
联系电话 | 010-62509606 |
联系传真 | 010-62509250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
董事会秘书 | 蔡文权 |
证券事务代表 | 窦艳朝 |
董秘电话 | 010-62509606 |
董秘传真 | 010-62509250 |
董秘邮箱 | levima@levima.cn |
管理人员 | |
法人代表 | 郑月明 |
董事长 | 郑月明 |
总经理 | 郑月明 |
独立董事 | 刘光超,施丹丹,何明阳 |
上市相关 | |
上市状态 | 正常上市 |
上市日期 | 2020-12-08 |
初始上市数量 | 14736.00万股 |
入选指数 | 国证A指,深市精选,中证500 |
保荐机构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最新报告预约日期 | 2021年中报: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