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平均 | 最高 | 最低 |
---|---|---|---|
2025 | 0 | -5.33 | |
2024 | 0 | -3.38 | |
2023 | 0 | -8.82 | |
2022 | 139.9 | 266.15 | 93.32 |
2021 | 104.79 | 186.63 | 61.74 |
2020 | 85.03 | 205.14 | 51.88 |
2019 | 52.82 | 95.78 | 23.51 |
2018 | 55.35 | 98.25 | 20.99 |
2017 | 134.44 | 189.02 | 98.25 |
2016 | 158.69 | 200.69 | 136.59 |
2015 | 288.87 | 596.61 | 122.81 |
2014 | 288.98 | 1489.1 | 159.61 |
2013 | 75.48 | 81.76 | 67.92 |
2012 | 39.1 | 76.53 | 25.43 |
2011 | 49.52 | 84 | 32.01 |
2010 | 44.65 | 49.76 | 32.4 |
【金通灵: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金通灵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并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预重整旨在识别重整价值和可能,提高后续重整效率。 来自: 7x24
2025-04-03 21:21:24【金通灵:全资子公司签署1385.6万元关联交易合同】金通灵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与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能公用签署压缩空气站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1385.6万元。 来自: 7x24
2024-07-05 18:05:03【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金通灵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财务负责人申志刚和董秘陈树军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相关报告。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来自: 7x24
2024-06-14 17:28:24【金通灵: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空压机目前已正式试用】金通灵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公司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空压机目前已正式试用,并已开展销售推广工作,主要试用的客户群体涉及整车厂家及为整车配套发动机系统、电堆等燃料电池相关产线方面的制造厂商。该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来自: 7x24
2024-03-08 17:25:27【金通灵: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增持不低于458万元】金通灵公告,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458万元(含本数)。 来自: 7x24
2024-02-02 18:44:09【金通灵:预计2023年净亏损3亿元-4亿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9000万元-1.2亿元】金通灵1月26日公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净亏损3亿元-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13亿元。报告期内,受市场供需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研发投入,导致成本费用上升。根据相关规定,基于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及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客观因素,公司对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9000万元至1.2亿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来自: 7x24
2024-01-26 20:51:30【金通灵:公司信披违法违规 江苏证监局处以570万元罚款】金通灵公告,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信披违法违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570万元。 来自: 7x24
2024-01-02 20:59:57【金通灵收深交所关注函,2017至2022年报涉嫌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将被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深交所11月22日向金通灵下发关注函。2017年至2022年,公司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来自: 7x24
2023-11-22 15:21:57【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通灵1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等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来自: 7x24
2023-11-20 19:04:30【金通灵: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立案告知书】金通灵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来自: 7x24
2023-06-27 18:40:15